1.主动清偿债务,按债务的种类、金额、约定的结算期限,主动安排资金,及时或提前还债;
2.进行债务重组,以资产抵消债务、或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、或以相应的股权或债权偿还债务、或以还需用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、或以劳务抵偿债务,争取以闲置的资产来抵消所应偿还的债务;
3.将债务转化为资本,在无资金还债时,公司要积极与债权人沟通,及时将债务转化为资本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条规定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务资金应该承担的利息支出。同时,还可以克服债务的消极影响,转变资金供应的渠道。